我的愛大概廉價到了極點了吧!應該只有「沒感覺」跟「喜歡」兩種吧。
m催促著我再寫一篇「人物側寫」,不是寫不出來,但是打死我我都不會寫,她或z應該都一樣。不是沒想過,畢竟真的有些人真的讓我有想寫得衝動。btw,不用多說,反正我不可能會寫。
喜歡一個人到底要怎樣表達出來?其實我不知道。我一直很怕做的太多,會變成很矯情,言溢於情。或許我真的不擅表達。
好比某些人會讓我願意在blog分享「這個人」、或是會讓我在這裡讚美他,除了我喜歡「這個人」以外,或許也包含了,我自以為的不會被揭發。又或者,即便這個人知道,也不會讓我不自在。有些人則反之。
如同,我喜歡K,但是我又很怕做的太多,對方的感覺卻是……。「感覺」這種事情,沒有人能懂。我想他不會知道我是多麼發自內心喜歡,如果不懂,那麼這一切會變得很場面、做作。為什麼要讓自己喜歡的人覺得自己這麼虛偽呢?於是乎,就是原地踏步。好吧!也許他一輩子也不會知道我有多喜歡他吧~
- Jun 10 Wed 2009 00:25
我說|該怎麼說呢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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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以前到現在的~!!
寫的好再請妳吃飯
我是誰你知道
哈哈 你在這Comment Permissions: Allow commenting